保险小知识之

“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生过病、住过院

是否可以申请投保


问题1:患病但没有住过院需要告知吗?

需要告知

保险投保询问的是保险标的的健康状况,是否住院并不是判断健康状况的标准,只是治疗形式而已。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健康告知进行风险评估,做出核保的结论。


问题2:曾经住院过的客户需要提供病历资料吗


                   需要提供

提供完整的诊疗病历、检查资料、复查报告等,如进行过手术治疗,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级,做出核保的结论。


问题3:客户已在公司办理过理赔的,为什么还要调病历?


客户理赔时提供资料侧重于发票、诊断证明等,资料的齐备性不一定会满足核保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的需要,所以有可能客户在公司办理过理赔,但在公司系统内留存的病历资料不完整,还是会根据客户提出的投保风险,要求客户提供完整的病历和检查资料。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级,做出核保的结论。


问题4:以前被拒保的客户是否可以再继续投保?


能否再次投保需看客户既往被拒保的原因是什么。通常因健康原因被拒保的客户,再次投保同类型的保险也会被拒,但投保风险等级较低的产品,公司会依据客户的情况重新审核。如医疗险被拒保的客户,再次投保寿险产品,经公司审核后,有承保的可能性。因职业原因被拒保的客户,在职业发生变化且符合公司投保要求后,再次投保时可以承保。


问题5:有哪些疾病会被拒保?


我公司非标准体核保标准采用瑞士再保险核保手册。其规定:患有或曾经患有痴呆、精神科疾病、高度残疾、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肝硬化、慢性酒精中毒、尿毒症、尿蛋白++++、肾切除三年以内(外伤性切除另外考虑)、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得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但年金险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决定是否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