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可能是现在大家接受程度最广,但是也最不关心的保险了。人们在投保人身保险的时候,往往斟酌再三,但是买车险的是除了关心价格,几乎什么也不关心。这也许就是一种惯性思维吧,因为反正车险都要买的嘛。



你们不关心也没关系,反正已经帮你们整理好了一些常见的车险不赔的情形,你不要踩雷就好。不要叫我活雷锋,请叫我老萌!

 

首先强调一点,不论什么险种,如果是违法违章驾驶,都是不赔的,比如酒驾、醉驾、吸毒、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年检等。下面内容就不再单独讲这一点了。

 

 

一、车损类

 

 

这里主要讲讲涉及本车车辆损失的险种,以车损险为主,涵盖了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自燃险等等。车损类险种常见的一些不赔的情况包括:

 

  •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车损不赔。

  • 转让、改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且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自然损耗和质量问题不赔。

  •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比如轮胎磨损、爆胎等。

  • 玻璃单独破碎(车窗玻璃、风挡玻璃)需要购买玻璃险才能赔付。

  •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需要购买划痕险才能赔付。

  • 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需要购买涉水险才能赔付。

  • 盗抢险对于全车损失,需要先在出险当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之后满60天都还没查明下落才会赔。而且如果只是车辆零部件或者附属设备被盗,比如只有轮胎被偷,也是不赔的。

 

 

二、三责类

 

 

主要是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也是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对于下面这些常见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也就是说肇事逃逸不赔。不过交强险对于这种情况是要赔的

  • 转让、改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本车财产损失,以及家人的财产损失。

  • 本车车上人员的伤亡。

  • 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三、本车人员伤亡类

 

 

本车人员伤亡主要是车上人员责任险来保障,俗称座位险。对于以下常见的这些情形,座位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 转让、改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 违法违章搭乘人员,比如超载等

 

 


四、案

 

 

1.肇事逃逸案例。

 

201792620时许,田某驾车与李某相撞。事故发生后,田某驾车逃逸,逃逸途中车辆失控侧翻。后洛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次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治疗期间,田某垫付了122814.78元。之后,李某多次向田某索要后续治疗费和误工费,田某均拒绝赔偿,认为应该找保险公司赔偿。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赔偿范围内,承担事故给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但因田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属于商业三者险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况。

 

 

2.未及时报案案例。

 

一辆小轿车在一路口将一行人碰到,当时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而是私下赔偿处理。但是当天晚上,伤者感到伤情加重,便到医院就诊,之后住院半个月,花费了近万元医疗费。于是伤者找到小轿车车主索赔。车主这时候才想起来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此时离案发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月,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和相关损失非常困难,导致赔付情况复杂化,产生理赔纠纷。

 

根据车险条款,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

 

以上就是关于车险理赔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请各位车友务必重视,避免踩坑!还是那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始终是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