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有一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销售人员常说只要满2年,不管是不是带病投保,只要达到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就必须理赔。


01 |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十六条: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部分销售人员就把不可抗辩条款当做尚方宝剑让客户不用如实告知。但这样对吗?



02 | 不可抗辩确实降低拒赔风险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确实给于了投保人很大的保护,不会因为一些小的疏忽而被保险公司拒保。理赔时,只要不是故意骗保,正常都会理赔。


买保险时,健康告知都会问是否有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但我们体检时,如果检查出(1级或2级医生可能会说没什么问不需要治疗。因此,我们也不会特意留意。


在做健康告知时,很容易就会忘记结节这个事,没有进行告知。但没关系,当2年后,我们需要理赔时,因为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正常都会理赔。


(注: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都不适用,下文不再特别注明)


从不同险种来看:


1.寿险:两年后身故,即使是自杀都赔!


2.重疾险:如果是小问题疏忽了没有告知,两年后出现重大疾病,正常情况都会赔。


3.医疗险:虽然大多是1年期的短期险,但对于续保时未要求健康告知而直接续保的(或者长期医疗险),实务中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


03 | “不可抗辩”不代表一定能赔


但"过了两年就一定能赔"这句话显然是不对的。


保险法第十六条同样规定了: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一句话解释:正常情况下,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发生理赔时必须赔付。但如果是故意骗保的,一样不赔。所以2年不可抗辩条款,绝不是健康告知的尚方宝剑。


从不同险种来看:


1.寿险:

  • 2年内查出没有如实告知;

  • 免责条款。


2.重疾险:

  • 既往症或非首次罹患拒赔。举个例子,被保人投保前已经确诊食管癌,但是投保重疾险时没有告知,等到保单满两年后再次住院治疗才能申请重疾,那保险公司肯定会拒赔了。


  • 投保前的疾病已经很严重,怀疑是故意骗保的。比如,投保人检查发现乳腺结节四级,医生也明确告知癌变的可能性极大,需要做进一步的活检穿刺,但没做就先买保险且没有进行健康告知,那即使投保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也同样不会理赔的,因为投保前其实疾病就已经很严重,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认为你是来骗保的。


3. 医疗险:

毕竟大多数都是一年期的短期险,原则上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也就是说存在故意或重大不如实告知时,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解除合同并拒赔的。


04 | 应该如何做健康告知?


1. 一定要如实的告知,不如实告知的话,在不可抗辩期内,保险公司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而在健康告知书中没有问到的问题,或者概括性的问题,就不用刻意告知。


这也是我们在填写健康告知书时的一个小技巧,如果说是健康告知书中没有问到的,在进行理赔时却被查出了在投保前就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保险公司就不能以你没有如实告知单方面解除合同了。


3. 最后,两年的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投保人。但如实告知,更是对我们最大的保护。否则真得了大病,这里缺钱看病,那边还要和保险公司扯皮,能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