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融风险防范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很多网友询问,种类繁多的小额贷款公司“乱花渐欲迷人眼”,哪些是正规的,哪些是非正规的,该如何辨别呢?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处长杨鹏祥做客网易辽宁直播间,解答这个问题。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处长杨鹏祥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全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8年11月辽宁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08〕4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1号)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2008年12月末,辽宁省首批批准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至2019年10月末,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30家。自辽宁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3500亿元人民币,累计贡献税收23亿元人民币,充分发挥了普惠金融功能,践行了普惠金融理念,已成为支撑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给您提个醒:针对当前民间金融市场乱象,如何正确识别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应从以下三方面评判:一是依据银监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须包含“小额贷款”字样,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即“小额贷款”字样)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查验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持有省金融监管局(或原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关于同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文件,并是否在其营业场所可见处悬挂;如没有,则是非法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可以向省金融监管局、各市金融发展局查询,或登陆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网站查询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名录等方式辨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