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话,是可以领取丧葬补助的,如果参与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而参与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则只能领取到丧葬补助费。
数据显示,2020年,江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1167万人,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 超过360万人。而江西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 207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超过527万人。
对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江西当地农民来说,无论是否已经领取到养老金,都是可以领取丧葬费补助的,这笔钱有多少呢?
根据江西省近期发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参保人员死亡的,应当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发放1000元的丧葬补助,如果当地以前就有丧葬补助,而且标准更高,就还是按原标准来发放。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情况提高本地标准。
比如江西南昌、九江等地之前就有这样的丧葬补助。像九江濂溪区,对于参保居民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个人缴费15年以内的,补助1200元;缴费16年以上的,补助2000元。这是要高于江西1000元的丧葬补助标准,也就是说九江濂溪区的参保居民,可以按照当地标准来发放。
此外,参保农民跟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在丧葬补助标准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农民的丧葬补助金相对要低很多。(像江西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可是即便如此,跟参与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家属获得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仍然是有很大差距的)
如果在江西参与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拿到的丧葬费可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按照2021年的收入情况,丧葬费可以达到3474*2=6948元,这是要比江西1000元的丧葬补助(参保农民去世后的标准)高出将近6000元。
更何况,抚恤金标准就更高了,最高可以达到3474*24=83376元,也是要比1000元的丧葬补助费高出80倍。
综上所述,江西参保农民,在去世后,家属是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的,也就是1000块钱,跟参与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家属获得的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会有较大差距。
最后,家属可以在参保人员去世后的6个月内,携带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领取丧葬补助金。此外,还可以退还去世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