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号,广东省东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文章通知,根据省统计部门公布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变化,东莞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有所调整。
注:社保包含五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每个险种都有特定的上下限,上限取的是五个险种中最高的基数,下限取的是五个险种中最低的基数。

此次调整,东莞将以2019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第二片区,5888元)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限(上限精确到元)。
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8元/月;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今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东莞社会养老保险下限为3376元/月;机关养老保险下限为3803元/月。

为什么要进行基数调整?
每年国民的生活水平、工资水平会有不同程度的浮动,缴费基数既是计算单位和参保职工缴费额多少的基础,同时也是计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调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可保障未来领取养老金待遇、享受失业金、报销医疗保险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时,所得待遇与社会生活水准相符。

怎么判断自己要不要变更基数?
缴费基数:一般以各地平均工资、最低工资为标准,越高的基数会产生越高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养老/医疗个人账户入账金额会增多。而养老金的缴纳原则之一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可以缴纳较高的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延长缴纳年限,那么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