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农信社推出
“拥军贷”贷款
“拥军贷”系列贷款,是指玛纳斯县农信社向服务辖区内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或家属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或者购买非营运汽车、其它大宗耐用消费品、房屋装修、旅游消费、教育消费等,具有指定用途的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品种
“拥军创业贷”指专为玛纳斯县内退役军人,从事种植、养殖、制造、商贸、科技等多种领域,处于创业或有一定规模经营活动发放的贷款。
“拥军乐购贷”指专为玛纳斯县内现(退)役军人,用于购买不动产以外的消费发放的贷款。
“军嫂幸福贷”指专为玛纳斯县内军属创业或经营、消费发放的贷款。
“红色家庭(光荣家庭)贷”指专为玛纳斯县内军人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用于生产经营或消费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贷款利率
按照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利率根据表彰情况分别执行。执行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额度
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0万元;消费类贷款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生产经营类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00万元,可参照抵、质押物价值,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方式
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偿债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期限为1-3年,且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