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老板们身处商海,身经百战,一定签署了无数的合同,可是你真的会签署合同么?合同签署环节有哪些风险,你关注到了么?今天和丽姐聊一聊,合同签署过程中和谁签署、用什么印鉴盖章的问题。
问:丽姐,与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与公司的法人签么?
答:《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所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一定是公司的法人,但是法人有来自法律的特权,法人签合同不需要额外授权,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行为,即使公司加盖的是假公章,其后果一概由法人承受。
问:丽姐,如果公司法人不能亲自签署合同怎么办?
答:如果公司法人不能亲自签署合同,则应当与公司的合法授权人签署合同,并要求对方合同签署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加盖公司印章,个人需要亲笔签名加按指印 。
问:丽姐,关于和谁签的问题我清楚了,那么关于签章的问题呢?
答:章一般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民法典》未约定章是上述章的哪一种,但是签订合同一般推荐用公章或合同章。另外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公章备案仅是一种管理性法律规定,合同相对人无义务去审核公章是否备案,不能仅以公章未备案就认定是假章。
问:丽姐,合同成立,是签名、盖章、按指印三个要素是要同时具备还是三者居其一呢?
答:签名、盖章、按指印三个要素居其一合同就成立。但是推荐是要求对方签名 盖章 按指印。
在经济来往中,老板可能更关注的是章的真假,其实在司法实践中更关注的是人有无授权。公章之于合同的效力,关键不在公章的真假,而在于盖章之人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盖章之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的,即便其未在合同上盖章,甚至盖的是假章,只要其在合同书上的签名是真实的,或能够证明该假章是自己加盖或同意他人加盖的,仍应作为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反之,盖章之人如无代表权或超越代理权的,则即便加盖的是真公章,该合同仍然可能会因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而最终归于无效。
总结
第一、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公司的,当事人应当是公司的法人或其授权人;一方是合伙企业的,当事人应当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人;一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当事人应当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者授权人;一方是个体工商户的,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或其授权人;一方是自然人的当事人是其本人或授权人。
第二、务必注意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授权。更加重视与谁签订合同而不是签章的真假,个人亲笔签名 按指印是最佳组合,不推荐个人名章。
第三、签订合同的章一般应当是公章或合同章。
第四、签字、盖章、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合同都成立,但是推荐与非自然人主体签订合同的要求加盖对方的公章且有权签署人签字,与自然人签署合同的要求对方签字并按手印。
第五、重要重大合同全程录音录像,一方面是记录美好瞬间、一方面可以用于日后宣传,另外一方面还能用于日后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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