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间,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投资者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0.5‰双边收取。
为了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加强业务收费管理,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按照该管理办法,投资者普通股、优先股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0.5‰双边收取;股份协议转让按成交金额的 0.5‰双边收取,单向每笔最高 10 万元,无成交金额或者每股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 值的,以转让股份总面值计算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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