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福利来了!
01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一则通知,简单来说,就是——
3岁以下婴幼儿,可抵税了,额度还不小!
随着通知的发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达到了7项,基本涵盖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支出,包括婴幼儿照护(0-3岁)、子女教育(3岁以上,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
可以看到,这新增政策完美衔接了子女教育阶段前的支出,与国家当前鼓励生育的政策是高度契合的,是国家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之一,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
对于家里有3岁以下小宝宝或者准备要宝宝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啦!
通知里面有几个重点我们可以关注一下:
一、扣除的标准是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家里有多个小宝宝的记得都报上了(无上限)。
二、扣除方式既允许父母双方均摊扣除,也允许父母中一人扣除,但一旦填报了在一个纳税年度就不能更改了,所以父母双方要根据各自收入的高低,来选择更合适的扣除方式。
三、本项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还未申报去年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小伙伴,就算符合申报条件,现在也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去年的汇算中去。
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从今天开始可以填报,符合条件的小伙伴要记得填报了。
02
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工作到今天也将近一个月了,身边申报完的小伙伴可以说是有喜有忧哈。
退了大几千的像白捡了一笔钱,马上就火锅大餐走起;有补税七八千的可以说是十分肉痛了,像是刚买的最新款水果机还没捂热就掉了;也有不退不补,像打卡一样完成申报工作的。
这里多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退税的小伙伴几乎都不会问为什么我有钱可以退?而要补税的差不多都会说上一句,我每个月都交足税了,怎么还要补那么多呢?
这件事挺有意思的,多多就简单说下为什么有退税和补税的。
首先说下补税。
对于只就职于一家单位,只有一份工资收入来源的普通打工人来说,补税基本就与你无关了。
需要补税的,大都是有多份收入来源的。要么因为在多家单位的工资薪金在预交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要么因为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看看上表就很清晰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明有两份工作,全年收入都是90000元,在没有其他专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如果分别报税,都适用于第一档,全年应纳个税=(90000-60000)*3%*2=1800元。
但实际上小明的应纳个税要按第二档来算,应纳个税=(180000-60000)*10%-2520=9480元,这样算下来小明需要补税7680元。
除了有多份收入,另外还有一种原因就是换了新工作,新单位的人事没有帮你做全年汇总,而是重新给你计算。
那么系统就会给你做年度汇算了。
接着说说退税。
产生退税的原因其实跟补税一样,基本也是源于多份收入,在分别报税时有部分收入使用了更加高的税率,比如说兼职写稿的稿酬,按照20%的劳务报酬税率进行了扣缴,但在全年汇算清缴时统一合并计税,适用了收入更低的个税税率,由此产生了退税。
有种例外情况就是,即便只有一份工作和收入,但如果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选择了不同的计税方式,就会导致扣税额有可能不一样。这时候也是有可能产生退税的。
参考多多之前的文章:年底了,注意这两笔钱。
03
最后提醒小伙伴们一点,退税是可以放弃的(估计大家不会这么大方),但补税不能。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对于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在6月30号前完成个税汇算的申报哦!